上个星期的这个时间,还在金马伦高原的餐厅里吃着晚餐。
虽然那一晚大伙的滋味都不好受,但幸好在最后关头还是让我们找到了落脚处。
而现在这个时候,重看那天所拍的照片,
有几张自己还蛮特别喜欢的。
花,其实我也不是特别喜爱。
或许,终觉得它是女人喜欢的植物。
男人喜欢花?会不会太显得没男子气概?
也或许我太俗见。。。
到了玫瑰山庄,仙人掌园,草莓园,
处处都可见到各式各样的花卉和闻到花香。
这位仁兄竟学起玛丽蕾梦露的撩人姿式。
不知那朵向日葵会不会隔天就会枯死了。
很喜欢这张。。
粉红色的向日葵。
花之艳,花不醉,人自醉。
2 条评论:
我知道你不喜欢花,你要的是草嘛。。。
住在KL的志强是不是有在照片里面?
TONY.
Tony,
我也不喜欢草,喜欢钱。。。
哇,您老人家记性还真不错!
我就是坐他的车上金马伦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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