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2004年2月初,15岁的她就跟了我,却没想到今天的我,却成了她最后的“情人”。
因现在21岁的她,白白的躯体已不再光泽细嫩,有的只是满身金黄色的锈气。
身体里里外外的每个器官,更是到了寿归正寝的地步。
自今年的2月初,她已退休停摆在我家楼下,直至今天终被人拖去废铁场。
记得2004年初,也是我刚搬去新山的那一年。
住在新山,没车代步,生活中还真带来多少不便。
那时,也只是想有辆车随便驾驾就好,就选了它。
虽然当时的她,外表不怎么起眼,但她的性能还挺不赖。
曾经
在2004年她把我们一家大小
从大马的南部新山带到中部的吉隆坡
出席了妹妹的大学毕业典礼,
在2005年更是一路从南到北
直达槟城岛参与妹妹毕生难忘的婚礼。
而她,
一句怨言也没有。
在2006年,她还陪着我和一班朋友杀到云顶的半山去,
性能还比那次随行朋友的小红更强。
不知为何,那次的小红或许因没上到云顶而发火,
竟在新山关卡前,车头过热爆炸出烟。
吓得大家一大跳。
我想还有一次,是在2007年。
她载着六人先到龟咯岛,笨珍,再到马六甲古城。
那一次,大家都玩的很尽兴。
今年的1月,已显老态的她还被我硬硬拉去新山市区载了一班朋友,
而搞到每个朋友都要下来帮我推车才能启动引擎。
害我贻笑大方。